慶政任免字〔2025〕12號
各縣(區(qū)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,市管工業(yè)園區(qū)(集中區(qū))管委會,中、省駐慶各單位:
市人民政府決定:
王秉欽任慶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,免去其慶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;
王祜濤任慶陽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(兼)、慶陽市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(兼);
王俊博任慶陽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(市反恐怖指揮中心)主任(試用期一年);
喬維軍任慶陽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(市反恐怖指揮中心)政治委員(試用期一年);
楊鈞宇任慶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王思源任慶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政治委員(試用期一年);
王彥峰任慶陽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支隊長(試用期一年);
陳冠宇任慶陽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政治委員(試用期一年);
安治錦任慶陽市公安局環(huán)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(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)支隊長;
劉立君任慶陽市公安局環(huán)境資源和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(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)政治委員;
范永慶任慶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支隊長;
王元崗任慶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政治委員;
安新平安排慶陽市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工作,按五級職員管理;
范群安排慶陽市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工作,按五級職員管理,免去其慶陽市建筑設計院院長職務;
祁劍安排慶陽市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工作,按六級職員管理;
張東照任慶陽市林業(yè)科學研究所副所長,免去其子午嶺林業(yè)管理局華池分局副局長職務;
方彬任慶陽市醫(yī)療保障局副局長,免去其慶陽市醫(yī)療保障服務中心主任職務;
喬亞鵬任慶陽市醫(yī)療保障服務中心主任(試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安鵬祥的慶陽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(兼)、慶陽市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(兼)職務;
祁涵的慶陽市人民政府駐蘭州辦事處主任職務;
趙曉波的慶陽市公安局長慶分局局長職務;
趙迎民的慶陽市公安局長慶分局政治委員職務;
鄭曉東、徐欣、趙海鴻的慶陽市公安局長慶分局副局長職務;
李政的慶陽市醫(yī)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。
慶陽市公安局原交通警察支隊、慶陽市公安局原警衛(wèi)局、慶陽市公安局原森林分局、慶陽市公安局原機場分局、慶陽市公安局原禁毒警察支隊縣級領導職務隨機構改革自然免除。
以上涉及企業(yè)職務任免的,按有關章程規(guī)定辦理。
慶陽市人民政府
2025年6月23日